亳州学院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亳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安徽省亳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汤王大道2266号(南湖校区)
安徽省亳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采路(文采校区)
五、招生计划: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六、录取规则及要求
1.根据教育部及各省(区、市)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及规定实施,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报考我校,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区、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3.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含国家政策加分),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专业志愿录取,即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开设英语和日语课程。
5.艺体类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计算方法、同分排序规则等按照各生源省(区、市)艺体类专业有关规定执行。
6.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1.学历学位证书
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亳州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亳州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2.收费标准
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等按照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最新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上级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3.资助政策
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坚持以学生为中心,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临时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政策。学生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按照国家、安徽省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4.其他须知
(1)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
(2)本章程由亳州学院负责解释。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将执行相应的政策。
八、联系方式:
招生联系电话:0558—5598588、5367131
校园网主页:http://www.bzuu.edu.cn
招生网主页:http://www.bzuu.edu.cn/zzxx
招生咨询电子邮箱: bzxyzsb@bzuu.edu.cn
邮编:236800
招生咨询QQ:1018583912、2494463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