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公平公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全名为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简称“希望学院”,其英文名称为Southwest Jiaotong University Hope College。
第三条 院校标识码:4151014262。
第四条 本校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由西南交通大学主办、四川省教育厅直属管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教育层次包括普通本科和专科。
第五条 办学定位: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托轨道交通行业优势,全面深化“宽基础、多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现场工程师”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第六条 学校所在地: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8号,即成都校区。此前承担教学任务的南充校区现已终止招生及相关教学活动。
第七条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四年(建筑学专业为五年),专科学制为三年。
第八条 证书颁发:学子们在圆满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并且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之后,将正式颁发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将被授予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为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校特设立招生委员会,承担审议招生政策、监督招生流程的重任;同时,招生处作为执行机构,负责拟定并贯彻执行招生计划,确保整个过程的公平与公正。
第十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承担着招生宣传、录取以及日常事务的具体职责,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严格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部门公布的权威信息,对于预留计划的使用,依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并且任何使用情况都需得到省级招考部门的正式核准。
第十二条 关于调档比例的规定:在顺序志愿批次中,不得超过120%;在平行志愿批次中,不得超过105%。确保所有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均能顺利被录取。
第十三条 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制定的加分政策予以肯定,并明确指出加分后应纳入投档成绩计算,专业录取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统一分配。
第十四条 报考学生必须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入学后将进行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者,将依规取消其入学资格。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有关补充规定。
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 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第二节 专业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严格依据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全面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方针,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六条 在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在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文化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当文化成绩仍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依次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若考生接受专业调剂,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将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退档流程。
第十八条 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未能满足招生计划,将按照规定程序,审慎考虑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条 本校英语专业特面向英语语种考生招生,其余专业虽不以英语为必修课,但公共外语教学语言统一为英语。故非英语语种考生在报考时,请慎重考虑。
第二十条 对往届生、应届生以及男女比例不设限制。
第四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二条 本校积极实施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元化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充分体现了教育公平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招生办公室及我校招生官方网站(http://www.swjtuhc.cn)正式对外发布,考生亦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028-67935795)进行查询。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8号
邮箱:1779768566@qq.com
监督电话:028-67935801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权威解读,严格禁止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招生过程中坚决不收取任何形式的额外费用。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方针存在不一致之处,应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方针执行。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