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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招生章程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录取行为,切实维护考生与学校的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英文译名:JiangXi College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学校标识码:4136013775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培养层次:专科,学制3年。

第四 学校设有: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中医养生保健、护理、助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技术、中药制药、中草药栽培与加工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眼视光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卫生信息管理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二十二个专业。

第五条 学校地址:学校现有2个校区。

【南校区】江西省抚州市文昌大道2766号。

【北校区】江西省抚州市东临路9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校友代表组成,负责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

 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落实、保障招生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成员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招生实习就业作处为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在江西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内,校以社会发展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生源和就业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来源计划,对就业率偏低的专业隔年招生或暂停招生

 每年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具体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 实行“学校负责,省招考办监督”的体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加、降分投档政策,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次排名及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主要依据。

第十 往届考生和应届考生录取时没有区别,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计划满额,退档处理。

第十  同分考生的专业选择规则原则上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相文件,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安排专业,如仍相同则同时安排专业

第十  学校目前只提供英语教学,非英语考生录取学校后须改学英语。

第十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根据专业培养和就业要求等情况,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色盲、色弱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考生不予录取至医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及农学专业(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中药制药、眼视光技术、药物制剂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中草药栽培与加工技术)。

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学校按有关管理规定予以调整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入学与注册

十七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收费标准及其它

十九 按照属地化原则,校按江西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学费:3915元/年(如有调整,按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学生公寓住宿费800-1000元/年。

二十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证书颁发

二十 颁发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思想品德合格,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中医学、中医骨伤和针灸推拿专业的毕业生可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和助产等专业的毕业生可参加执业护士资格考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的毕业生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可报考相关类别的职业资格考试。

  附则

第二十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实习就业作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公布在学校网站

第二十六条 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义,可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电话:0794-8330912

 

第二十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文昌大道2766

邮编:344000

电话:18970410086   0794-8230086(传真)

网址:www.jxtcms.net